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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人口计生委机构设置情况
1、编制。根据孝政办发[2002]25号文件核定,市人口计生委行政编制17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根据孝机编办[2002]24号文件核定,市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事业编制3名。以上编制共22名。 2、财政供养人员。市人口计生委共有财政供养人员29名,其中:在岗人员(含内退)19名、离岗退养4名、实改非2名、退休人员4名。 单位职责: 1、协调、督促、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监督、检查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对下级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2、深入调查研究、掌握计划生育工作动态,进行信息交流和分析研究;向市委和市政府报告计划生育工作的情况,对出现的新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 3、根据国家确定的人口控制目标,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计划生育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对各县市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负责计划生育统计和分析研究工作。 4、制定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划,组织实施全民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协调宣传、新闻、文化等部门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工作。 5、综合管理、指导、监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和规范;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对避孕药具发放进行监督管理。 6、编制市财政拨付的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的预、决算及全市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监督、检查计划生育药具的供应与管理;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使用进行检查、监督;管理委机关、直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 7、制订全市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 8、抓好市直计划生育工作。 9、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工作。
二、市计划生育服务站人员情况 1、编制。根据孝机编办[1999]48号文件核定,市计划生育服务站事业编制19名。 2、财政供养人员。市计划生育服务站财政供养人员17名,全部在岗。 单位主要职责: 1、开展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活动。 2、制定全市计划生育服务站网络的发展规划和管理措施,指导和监督检查县乡两级服务站的业务工作。 3、组织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推广上级批准的节育新技术。 4、负责全市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后遗症的鉴定和独生子女病残儿的医学鉴定。 5、负责全市避孕药具的管理和发放。 6、组织开展计划生育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人员情况 1、编制。根据孝机编办[1998]12号文件核定,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事业编制5名。 2、财政供养人员。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财政供养人员5名,全部在岗。 单位主要职责 1、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有关单位及有关人员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2、对流动人口进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组织参加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培训; 3、检查育龄人员的计划生育情况,督促计划外怀孕妇女及时采取措施终止妊娠; 4、督促育龄人员落实节育措施并与育龄人员建立联系制度; 5、组织提供避孕药(品)具和节育技术服务; 6、了解流动已婚人员季度三查(查环、查孕、查病)情况,并与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场)通报; 7、对违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的单位、个人按规定予以处罚; 8、参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年度考核评估;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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